繼承手續
Heritage繼承遺言諮詢中心全面支持繼承手續。
辦理繼承手續需要很多手續,需要收集很多文件,所以不熟悉的話,收集起來也會很辛苦。
如果您已經成爲了繼承人,但不知道該做什麼的人,請先打電話諮詢。
印章證明書和請提交授權書,其餘均在此進行安排。
我想您家人的種種情況也是存在的,所以首先請讓我來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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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遺產、繼承的詳細信息請見此處。
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
調查被繼承人的財產和繼承人是誰,並收集資料,製作繼承人關係圖。
從被繼承人的出生到死亡,收集戶籍,確定繼承人是誰,以戶籍爲基礎,製作容易分辨繼承人是誰的繼承關係說明圖。
確定繼承人後,請調查有多少繼承對象即繼承財產,討論如何由繼承人瓜分,並以此爲基礎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
Heritage繼承遺言商談中心,通過接受所有繼承人的委任狀,從平等中立的立場出發,幫助所有繼承人進行遺產分割協議。
達成遺產分割協議並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後,以該協議書爲基礎辦理銀行手續或房地產相關手續。
1.爲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而進行的基礎調查
將進行被繼承人的財產調查、繼承人是誰的調查及資料收集,並製作繼承人關係圖。
2.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文件
繼承人關係圖和財產目錄完成後,請各繼承人提交同意書和委任狀。
如果遺產分割協議無法達成協議,我們將從公平、中立的立場出發,以法律知識和經驗爲基礎進行指導。協議完成後,請填寫遺產名醫變更程序所需的遺產分割協議書,並給所有繼承人簽名蓋章。
通過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爲了防止日後發生糾紛,作爲證據在文章中留下文字的意義,在存款或房地產等的名義變更手續或申報繼承稅時,需要附加遺產分割協議書,此時可以使用。
3.基於遺產分割協議書制定的程序
辦理以各繼承財產的名義解除房地產和存款及名義變更、股票名義變更從被繼承人變更爲繼承人的手續。
手續全部由Heritage繼承遺言諮詢中心安排。
遺產分配辦法
遺產分割流程
1. 遺產分割協議準備
確定繼承人,確認法定繼承部分,確定遺產,確認特別受益和貢獻部分,確認有無遺囑。
準備製作財產目錄、收集戶籍謄本、房地產登記事項證明書等。
2. 進行遺產分割協議
雖然所有繼承人都必須這樣做,但即使不聚集所有繼承人,也可以達成協議。
沒有必要按照法定繼承份額分配,只要大家達成協議,就可以自由分配。
無法達成協議時,由家庭法院進行審判、調停。
任何時候,誰都可以提出要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
3. 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
雖然沒有制定義務,但在辦理繼承登記等繼承手續時需要。
遺產分割協議書上需要所有繼承人的蓋章和印章證明書。印鑑證明書可在進行印鑑登記的機關取得。
4. 將遺產移交給繼承人
辦理解除存款及名義變更、股票過戶、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手續。
法定繼承份額
原則上,按照法定繼承份額分配遺產,但並不一定要按照法定繼承份額進行遺產分割協議。
討論如何分割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就是遺產分割協議。
生前買房子時,得到幫助的孩子少,多養其他孩子,考慮到配偶的老年生活和二次繼承,讓配偶多繼承等,應該會考慮很多事情吧
另外,要想把細小的部分都分成法定繼承部分,如果不是全部資產都用現金的話,很難做到。
房地產、汽車、美術品、珠寶等物品,如果委託專家鑑定,費用可能會很高,因此只要根據市價決定就可以了。不管怎樣想要知道確切的金額的話,就要請專家進行鑑定。
有遺囑的話優先於法定繼承
被繼承人(去世的人)根據遺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由繼承人繼承。
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內容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就按照法律進行法定繼承。
但是,如果是侵害遺留部分(繼承人最低限度的繼承部分)的遺言內容,有可能會受到侵害遺留部分的繼承人的遺留部分減殺請求。
關於公正證書的遺言,可以在公證人廳檢查是否有被繼承人擬定的遺言。
在遺產分割協議中具體討論分配方法
被繼承人去世後,他的遺產就屬於繼承人,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就屬於各繼承人共有。
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囑中規定了全部繼承份額,那麼具體由誰來繼承共享的遺產就是遺產分割協議。
首先,必須確定①誰是繼承人②可以繼承的遺產。
各繼承人的主張
各繼承人主張自己有利。
有人主張,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兄弟隱藏財產、住宅評估額低或高、因爲照顧父母,所以想繼承很多財產等。
如果,繼承人之間關係不好的情況更是如此,但是也有因繼承而關係變壞的情況。特別是,即使繼承人同意,也會要求繼承人的配偶獲得更多。
如果遺產分割協議尚未達成,就向家庭法院提出遺產分割調整申請。
什麼是貢獻部分
幫助被繼承人的事業時,或幫助資產形成、養老護理等,讓繼承人比什麼都沒做的繼承人多繼承是貢獻部分。
在遺產分割協議中討論,如果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就可以自由決定貢獻部分的金額。
雖然只有在遺產分割協議上不能達成一致,家庭法院才能進行調解,但是不能承認鉅額的貢獻。
另外,由於需要特別的貢獻行爲,因此,在夫妻間的護理·合作扶助義務、血族間及兄弟姐妹間的撫養義務的範圍內,原則上不能認定爲貢獻行爲。
被繼承人子女的妻子
不是繼承人就沒有貢獻部分,因此繼承人的妻子即使照顧繼父或母親,妻子本身也不會成爲貢獻者。
在這種情況下,妻子作爲丈夫的代理者,有貢獻,因此丈夫有貢獻的餘地。
貢獻的計算
遺產分割協議中,只要大家一致同意,就可以決定自己喜歡的金額。
例如,JPY1,000萬有財產,父親去世後繼承人是兄妹2人,照顧父親並幫助事業發展的哥哥的貢獻部分爲JPY100萬的情況。
哥哥的繼承份額:JPY1,000萬×1/2=JPY500萬⇒JPY500萬+JPY100萬=JPY600萬
妹妹的繼承份額:JPY1,000萬×1/2=JPY500萬⇒JPY500萬-JPY100萬=JPY400萬
沒有繼承份額證明書
沒有繼承份額的事的證明書是?
無繼承份額證明書是指,接受死者生前贈與等的繼承人無繼承份額時,該繼承人記載其內容的證明書。
例如,配偶和一名子女是繼承人的情況是2分之1的繼承份額,但是子女繼承時因接受遺產和贈與財產總額的2分之1以上的贈與等,想讓配偶全部繼承等情況下,有時會被利用。
房地產登記等需要遺產分割協議書,但也有使用沒有繼承份額證明書的情況。
雖然可以通過協商遺產分割協議來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但是如果沒有繼承份額,製作證明書就不用費事了。
但是,沒有繼承份額的事情上寫證明書的人不要因爲其他繼承人要求先寫證明書而寫,而是要認真判斷真的沒有繼承份額也可以,然後再寫。
不知道的情況下,最好和專家商量一下。
放棄繼承的情況代替使用
在上述情況下,子女放棄繼承,想讓配偶繼承時,如果被繼承人(去世的人)有父母或兄弟,那麼這些人將與配偶一起成爲繼承人。
好不容易爲了配偶今後的生活,決定讓配偶全部繼承,實際上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兄弟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但如果是沒有繼承份額的事情的證明書,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但是,如果有債務,放棄繼承就意味着乾脆不是繼承人,因此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是,沒有繼承份額證明書上雖然是繼承人,但沒有繼承份額,因此,如果債權人提出申請,有時必須予以迴應。
什麼是特殊收益
有生前贈與或遺贈時
特別受益是可以儘可能公平地繼承的制度。
如果生前有接受鉅額贈與的繼承人或特定繼承人有遺贈時,不考慮這些,進行遺產分割,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特別受益僅限於以下3種情況和民法。
- 遺贈,遺囑贈與
- 婚姻、領養費用:婚禮費用等
- 作爲生計資本的贈與:購房費用等
生日禮物或旅行費用等,不是一件小事,很容易引發糾紛,所以只侷限於金額較大的東西。
特別收益額的計算
按總資產=繼承時的財產+特別收益額計算。
各繼承人的個別繼承份額如下。
各繼承人的個別繼承部分=(繼承時的財產+特別受益額)×各繼承人的繼承比例-各繼承人的遺贈或贈與額
例如丈夫不在了,配偶和兒子、女兒繼承的情況,兒子是JPY2000萬公寓購買費援助,女兒結婚時是JPY1000萬援助,發生繼承時是JPY6000萬財產。
配偶:(JPY6,000萬+JPY2,000萬+JPY1,000萬)×1/2=JPY4,500萬
兒子:(JPY6,000萬+JPY2,000萬+JPY1,000萬)×1/2×1/2-JPY2,000萬=JPY250萬
女兒:(JPY6,000萬+JPY2,000萬+JPY1,000萬)×1/2×1/2-JPY1,000萬=JPY1,250萬
特別收益額超出繼承部分時
特殊受益額超過繼承部分時,特殊受益人沒有繼承部分,但無需退還超出部分。
例如妻子和兩個子女的繼承,繼承時財產爲JPY2,000萬,兒子獲得JPY1,000萬公寓購買資金的情況。
JPY2,000萬+JPY1,000萬=JPY3,000萬,按法定繼承分爲妻子JPY1,500萬,子女JPY750萬。
兒子是JPY1000萬-JPY750萬=JPY250萬,不過不用還了。
但是,如果侵犯了遺留部分,根據遺留部分減殺請求,也有必須返還的情況。
特別收益額超過繼承部分時的計算方法
在上例中,-JPY 250萬份的妻子和女兒的負擔比率需要計算。
妻子繼承份額 JPY1,500萬÷(JPY1,500萬+JPY750萬)=2/3 2/3×JPY2,000萬=JPY1,333萬
娘の相続分 JPY750萬÷(JPY1,500萬+JPY750萬)=1/3 1/3×JPY2,000萬=JPY667萬
特別收益侵害了遺留部分時
第1030條(計算遺留部分)中,記載如下。
贈與僅限於繼承開始前的一年內的贈與,按照前條的規定算入其價值。當事人雙方明知會對遺留部分權利者造成損害而贈與時,對一年前一天之前的情況也相同。
但是,大法院有以下的判例。
民法903條第1項規定的對繼承人的贈與,是在開始繼承之前進行的,如果考慮到此後隨着社會經濟情況和繼承人等有關人員的個人情況的變化,認可減殺請求對於右繼承人來說很苛刻等特殊情況,即使不滿足該法律第1030條規定的條件,也將成爲遺留部分減殺的對象。
也就是說,對於特別受益者來說,如果情況不嚴重,就成爲減殺遺留部分的請求對象。
如果因爲太過分而爭吵的話,會在審判中爭吵。
特別收益侵害遺留部分時的計算
繼承人是妻子和兩個兒子,繼承時財產爲JPY1,000萬,兒子購買公寓時獲得JPY2,000萬援助。
JPY1,000萬+JPY2,000萬=JPY3,000萬
妻子的實際繼承份額是JPY1,000萬,兒子在購買公寓時只有JPY2,000萬贈與份額。
妻子的法定繼承份額是JPY3,000萬÷2=JPY1,500萬,因此JPY500萬受到侵害。
可以申請減殺JPY500萬人的遺留物,也可以不申請。
如果父母和子女關係好,或者妻子在兒子的公寓裏和兒子一起過年等丈夫去世後,兒子照顧丈夫,可能就不會請求照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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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人
Heritage繼承遺言諮詢中心將調查被繼承人出生前的戶籍,確定繼承人。
如果遺產分割後出現其他繼承人,繼承人或繼承人就會發生變更,因此很難重新協商遺產分割協議或用金錢支付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去世時有權繼承的人,由民法規定。
如果有配偶,配偶必須成爲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有血族關係的人和配偶一起繼承。
血族排名依次是①子女②父母③兄弟姐妹,如果排名靠前,則靠後者不繼承。
例如,如果有配偶和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就不能成爲繼承人。另外,如果子女已經過世,有孫子代替子女繼承。
另外,沒有配偶,有子女的話,只有子女才能成爲繼承人,父母或兄弟不能成爲繼承人。
有胎兒的情況
胎兒也是繼承人。但死產時不能成爲繼承人。
因爲母親和子女的利益衝突,所以給胎兒設立特別代理人,進行遺產分割協議。
但是,根據能否順利出生,繼承人或法定繼承部分會有所不同,因此很多情況下在分娩後討論遺產分割問題。
如果有多個孩子,則每個孩子必須有一個特別代理人。因爲兒女之間利益衝突
例如,如果胎兒的父親去世,母親懷孕了,繼承人是母親和胎兒(如果胎兒中有兄妹,那麼兄妹)的繼承人。
有養子的情況
領養和親生子女一樣,都是養父母的繼承人。也可以成爲親生父母的繼承人。因此,養父母和親生父母都有贍養義務。
要想作爲養子繼承,需要向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只是一起生活而已,作爲內親的養子不能成爲繼承人。
如果有人失蹤
如有生死不明的失蹤者,除失蹤者外,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如果發現有生還者,就用金錢支付繼承部分。
另外,對7年以上生死未卜者進行失蹤宣告後,從法律上將其視爲死亡,也可以從繼承人中排除。
情婦或情婦的情況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即使結婚後過着夫妻一樣的生活,也會成爲內人妻子,沒有繼承權。但是,在沒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也有以特別關係人可以繼承的情況。
與情婦或情婦有子女時,如果子女被認定爲繼承人,就會成爲繼承人。被嫡出子與嫡出子有同樣的繼承份額。
如果沒有得到認可,就不會成爲繼承人。
離婚的妻子、丈夫的情況
離婚的時候是別人,所以不是繼承人。但是,離婚的妻子和丈夫之間的子女是繼承人。
非嫡出子的情況
雖然不是婚姻申告的妻子和子女,但如果承認是自己的子女並向政府機關提交了認知申告,那麼作爲非嫡出子,有和親子相同的繼承份額。
在父親去世後,也有向法院起訴並得到認可的情況也很多。此時,可以請求與配偶共同繼承的父母或兄弟姐妹返還自己的繼承部分(繼承恢復請求權)。
繼承人失蹤的情況
如有失蹤者,除其繼承人外,不得進行遺產分割協議。所有繼承人如果不分割遺產的話,將無效。實際上,如果沒有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的全員印章證明書的附加、蓋章、簽名,就無法辦理解除存款、變更名義等手續。
辦理繼承手續時,如果有因離家出走,不知道電話號碼和地址,無法聯繫的繼承人,首先要查詢地址。
從戶籍中調查籍貫,在籍貫所在的市區町村事務所取得戶籍附票。戶籍附表上記載着地址的遷移。
即使這樣也不清楚住址的情況下,推薦那個繼承人作爲不在者辦理手續。
因繼承人不在,向家庭法院提出繼承財產管理人選任申請,由選任的繼承財產管理人代替失蹤者參與遺產分割協議。
繼承人生死未卜的情況
繼承人因生死不明而失蹤7年的時候,可以提出失蹤宣告申請。
如果法院宣判失蹤,那麼生死未卜的繼承人將被視爲死亡。
視爲死亡,進行遺產分割,可按照正常程序辦理繼承手續。如果失蹤者有子女,子女將代襲繼承。
繼承人中有海外居住者的情況
獲取簽名證書
在海外,代替印章簽名。海外居住的繼承人從當地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收到代用印鑑證明的簽名證明書。
將遺產分割協議書帶到大使館或領事館,爲了證明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是本人,請出示簽名證明書。
取得居留證明
繼承不動產時需要居民身份證,但在日本的居民身份證被註銷時,要取得在留證明書代替居民身份證使用。
在日本有居民簽名的繼承人
如果是在日本有居民證的繼承人,可以讓他們回到日本,獲得印鑑證明書,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蓋章。
最近有LCC等廉價機票,在亞洲也有比國內便宜的機票,如果可能的話可以暫時回國。
繼承人中有海外居住者時的注意事項
和海外的交流需要花費時間。
最近通過郵件或網絡電話等,可以輕鬆地和海外進行交流。
但是考慮到海外的繼承人到大使館或領事館或郵寄遺產分割協議書,比國內程序要花費更多的時間。
建議你儘快與海外居住者取得聯繫,辦理手續。
遺囑和遺囑執行者
只要有遺囑,就沒有必要進行遺產分割協議,遺囑執行者可以立即開始辦理手續。
無需收集所有繼承人的印章證明書。
在海外有推定繼承人的情況下,建議您寫下遺囑指定遺囑執行者。
如果制定遺囑,讓海外居住者用現金進行繼承,並允許用匯款方式支付,對執行者和接受遺產的繼承人來說,不都是好事嗎
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也是繼承人
未成年人也有繼承權。未成年並不意味着不能繼承或繼承部分減少,所以根據法定繼承部分進行遺產分割。
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遺產分割
未成年人進行法律行爲時,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通常法定代理人是父母,但父母和子女都是繼承人(失去配偶,母親和子女是繼承人等),父母和子女的利害衝突,如果父母做子女的代理人,父母會隨心所欲地決定繼承份額。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必須向家庭法院申請爲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如果父母自由決定特別代理人,同樣也有可能根據父母的意見決定繼承份額,因此決定由家庭法院進行選任。
特別代理人與包括父母在內的其他繼承人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字並蓋章。
不需要特別代理人時
例如,未成年人的父親去世,之後父親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去世時,未成年人代代繼承父親,未成年人的母親不是繼承人。
在這種情況下,母親和子女的利害關係不會發生衝突,因此母親作爲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參與遺產分割協議。
有遺囑
如果有遺囑的話,就不需要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可以按照遺囑辦理手續。
但是,如果侵犯了遺留部分,預計以後會提出減殺遺留部分的請求,因此需要注意。
失去繼承權的情況
何謂無繼承資格
無繼承資格是民法規定的,
- 故意使被繼承人或繼承人處於優先地位或同等地位的人死亡或達到目的而被處以刑罰的人
- 知道被繼承人被殺害,不告發或沒有控告的人。但是,當他本人無是非的辨別時,或者被殺者是自己的配偶或直系血族時,不受此限。
- 因欺詐或強迫被繼承人提出、撤回、取消或變更有關繼承的遺言者
- 因欺詐或強迫被繼承人提出、撤銷、取消或變更有關繼承的遺囑者
- 僞造、變造、銷燬或隱藏有關繼承人的遺囑者
如上所述,雖然規定了,但實際可能發生的可能不是3. 4. 5.嗎?
如果強行寫遺囑或隱瞞或銷燬遺囑的話,將喪失繼承的權利。
如果寫成公正證書遺言,就不用擔心被強行書寫或銷燬,因此即使看這個規定,也應該寫成公正證書遺言。
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爲很久以前就經常發生這種事情。
何謂報廢
廢止是指,從繼承人中排除不想繼承的繼承人的制度。
繼承開始時推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對被繼承人(繼承人)施以虐待或對其施加重大侮辱時,或推定繼承人有顯著的失職時,被繼承人可以向家庭法院申請廢除推定繼承人。
兄弟姐妹不能廢止。因爲兄弟姐妹沒有遺留部分(最低限度可以繼承的權利),所以如果不讓兄弟姐妹繼承遺書,即使不廢除也可以不繼承。
配偶、子女、父母都有遺留部分,因此即使遺囑中寫明不允許繼承,也有權利繼承起碼的財產。
如果可以繼承遺留部分的話,可以寫遺囑,只繼承遺留部分。
報廢可以向家庭法院提出取消報廢的申請。
廢除也和取消繼承資格一樣,是代襲繼承,例如子女廢除後由孫子代爲繼承。
廢除的方法,可以①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請,②根據遺言進行。根據②的遺囑,遺囑執行者需要辦理手續,因此遺囑執行者最好也根據遺囑規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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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財產的價值
不動產
房地產隨着時代的變化,土地價格也不同,一般房子等陳舊價值也會下降。
雖然路線價格和公示價格等有幾個標準,但在實際業務上,很多情況下都是以固定資產稅評估額爲標準來決定的。
到政府機關就能知道固定資產稅的評價額,而且每三年重新評估一次,所以可以說是一個新的信息。
如果繼承人認爲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無法接受,可以委託房地產鑑定師進行鑑定,但是因爲需要數十萬日元,所以實際鑑定的人好像並不多。
沒有必須如何決定價值的規定,所以繼承人之間可以討論決定,也可以計算評價後,去掉尾數,用好的數字決定。
我認爲房地產會成爲最大的繼承財產,所以爲了能讓所有繼承人都能接受並公平地計算一下價值吧。
股票
在網上查詢公開的股票,就能知道其金額。
但是股價每天都在變動,所以是以死亡日金額爲基準還是以討論日爲基準,可以由繼承人決定。
如果生成繼承稅,則可以使用一種方法計算股價,因此請按確定的公式計算。
非公開股票很難說到底是多少。
非公開股票也有繼承稅用的計算公式,所以作爲參考也可以吧。
美術品和古董
美術品和古董(畫、罈子、掛軸等)的價值,很多初學者都不知道。
實際購買時的價格和繼承時賣掉後換成現金時的價格也不同。
如果讓專家進行鑑定,可能會需要鑑定費。
如果沒有想要美術作品的繼承人,可以一次性出售,用錢分開。
生命保險金
人壽保險金不是繼承財產,無論特定人被指定爲受益人還是未指定爲受益人。
因此,在執行遺囑或分割遺產之前可以領取。即使被繼承人的存款被凍結,也可以立即準備葬禮費用等錢,或者準備當前的生活費。
接收人是被繼承人時
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領取保險金的權利,以繼承財產申請保險金的想法(在遺產分割協議等中將保險金與其他財產一起分享)和這種情況下成爲繼承人固有財產的想法(無需遺產分割協議即可領取保險金)各不相同。
人壽保險金和稅金
人壽保險被認爲是虛假繼承財產。因爲不是繼承財產,所以即使沒有經過遺產分割協議就收取了遺產稅,也需要繳納繼承稅。但是,如果是普通家庭,大部分家庭因繼承稅扣除等而不繳納稅金。
根據受益人或被保險人被分爲繼承稅、所得稅(臨時所得)、贈與稅。
人壽保險常被用於繼承稅對策。
繼承稅對象的人壽保險金,JPY500萬×法定繼承人數不徵稅。
如果您想知道詳情,請聯繫具有金融規劃師資格證的Heritage行政書士事務所。
立約人 | 被保險人 | 收件人 | |
---|---|---|---|
例1:適用繼承稅 | 丈夫 | 丈夫 | 妻子 |
例2:所得稅適用 | 丈夫 | 妻子 | 丈夫 |
例3:適用贈與稅 | 丈夫 | 妻子 | 孩子 |
死亡退休金
死亡退休金也是繼承財產。
如果確定了收件人,則它將特定於收件人,而不是繼承財產。
如果收件人還沒有確定,死亡退休金大多作爲繼承財產與其他財產一起通過遺產分割協議進行分配。
遺屬年金
如果加入國民年金或厚生年金的人去世,妻子或子女等可能會領取遺屬年金。
遺屬福利年金是受惠者的固有權利,因此不屬於遺產分割協議對象。
繼承財產有債務的情況
繼承財產負債多於正財產的情況
在得知開始繼承後(通常是從被繼承人(繼承人)去世之日起)3個月內,家庭法院如果不辦理放棄繼承手續,債務也將被繼承。
實際上,因爲不知道有債務,在繼承開始3個月後纔會收到債務請求,所以根據知道有債務3個月以內可以請求賠償的案例,進行實際業務。
放棄繼承會放棄正負所有地財產。
如果在放棄繼承之前處理繼承財產(降低儲蓄使用或出售汽車或土地),就會被視爲單純承認(正財產和負財產均繼承)。
放棄繼承不需要得到其他繼承人的同意,可以單獨(一個人)進行。
如果不放棄繼承而想要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那麼3個月之後什麼都不做的話,就會成爲單純的承認,債務也會繼承,但是考慮到以後的生活,還是放棄比較好。
如果放棄繼承就不會代襲繼承,所以子女不會成爲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人從一開始就不是繼承人,所以下一個順序的人繼承了繼承人。
例如,配偶和子女是繼承人,配偶和子女都放棄的話,被繼承人的父母就是繼承人,父母也放棄繼承的話,兄弟姐妹就是繼承人。因爲還有3個月以內的期限,所以以後和成爲繼承人的人一起合作進行手續比較好。
如有欠款,可以放棄,所以請儘快諮詢專家。
正負資產和負資產差不多時
正資產和負資產差不多,如果正資產可能更多,金額較大等,如果正資產較多,捨不得放棄的話,有限定許可的方法。
限量認可不能像放棄繼承一樣單獨進行,要由全體繼承人辦理。
限定承認也有知道繼承開始的3個月以內的期限,所以全體繼承人最好早點決定限定承認與否後再行動。
因爲不是特別單獨,而是全部繼承人的手續,所以和繼承人多聯繫的時候,瞬間就過去了3個月。
能只繼承正數地財產嗎
基本上,並不是只有特定的繼承人才能繼承正數財產,負數財產(債務)是法定繼承比例由各繼承人繼承。
因爲,如果一個沒有多少錢的繼承人獨自繼承負資產,債權人會感到爲難。
但是,如果債權人同意,可以獨自繼承負資產。
住房貸款是
住房貸款如果加入了團體生命信用保險,住房貸款就會消失,沒有必要償還。當然,房子可以繼承。
我認爲,團體生命信用保險在辦理住宅擔保貸款時,以加入爲條件有很多。
如果沒有加入保險,繼承人之間就多說幾句,讓繼承家業的人也繼承貸款。
但是,如果繼承家業的人不能支付貸款,銀行也可以要求其他繼承人以法定繼承比例支付貸款。
有配偶和子女的人可以加入團體生命信用保險。我認爲,對於剩下的家庭來說,沒有貸款了,住的房子還有很大幫助。
繼承財產的調查
發生繼承後尋找繼承財產的情況
所謂大繼承財產,不就是房地產、股票、存款等嗎
有存摺的話,辦理存款餘額證明書的發行手續。
即使開始繼承,如果不知道在哪個銀行有賬戶的話,就去看看附近的銀行吧。
另外,對於股票或債券,在管理賬戶的存摺上指定證券公司,或查看被繼承人的家,看看有沒有交易報告書。
房地產是否有固定資產稅繳納書、權利書、登記識別信息等,請找一下被繼承人的書桌抽屜等。
在市政府的寄名簿上可以找到被繼承人的房產,但是能查到的只有那個市的房產。
因爲在網上銀行有時沒有存摺,所以最好在遺囑上寫明財產在何處。
制定繼承財產目錄
繼承財產目錄是查閱正數財產和負數財產後整理的。
雖然不一定非要填寫,但在討論遺產分割問題時,很容易說出如何分配財產。
負資產較多時,會考慮放棄繼承,所以開始繼承後要儘快完成。
生命保險金
個別指定收款人或收款人爲繼承人時,人壽保險金也不會成爲繼承財產,但未指定收款人或收款人爲本人時,則成爲繼承財產。
一個人領取高額的人壽保險金是不公平的,因此有時也會成爲特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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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遺囑
當我找到遺囑的時候
當他們找到一份公正的證書遺囑時,
公正證書遺囑時無需檢查。
因爲公證人這一專業人士事先已經確認過了,所以沒有必要進行審查。
遺囑執行者如寫在遺囑上,可以製作財產目錄,並立即按照遺囑執行程序。
但是,財產內容有變,侵犯了遺留部分,或寫遺囑時的推定繼承人(計劃成爲繼承人的人)比被繼承人(已去世的人)先去世等情況,也有必要進行遺產分割協商。
如果遺囑執行人不在遺囑中,繼承人可以按照遺囑辦理手續,或者讓專家擔任遺囑執行人。
家庭法院也可以申請遺囑執行者選任,由家庭法院選任。
當我發現親筆證書的遺言時,
親筆證書遺囑需經過驗證程序。
鑑定是對親筆書寫的遺囑進行的。
雖說是驗認了,但這並不意味着遺囑是有效的。
- 有遺囑的事
- 明確遺囑的狀態及內容等,防止僞造、變造
有上述2點含義。
檢認由繼承人的出席在家庭法院進行。
如果告訴不能出席的人不能出席家庭法院,就沒有必要見面。
經過驗證的遺囑是否有效,如果發生糾紛,將在法院進行爭執。
房地產的繼承登記和存款等的繼承手續需要遺囑檢查認證明書。
僞造、修改、銷燬遺囑時,將喪失繼承人的資格。
驗認程序結束後,如果遺囑執行者被指定爲遺囑,那麼遺囑執行者將按照遺囑執行。如果沒有,就指定遺囑執行者,或者作爲繼承人辦理手續。
有借款等的情況下,也有需要儘快辦理放棄繼承手續的情況,因此建議先諮詢專家。
遺囑執行者
遺囑執行者是
根據遺囑將存款、有價證券、房地產等轉讓給繼承人時,需要執行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執行者,所有繼承人都會執行遺囑,但是遺囑的執行非常複雜。
根據情況,如果遺囑內容違背了繼承人的利益,或者繼承人不和,則無法得到全體繼承人的協助。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指定遺囑執行者,遺囑執行者可以做出執行遺囑所需的一切行爲。
指定遺囑執行者
遺囑執行者由以下3種模式指定。
- 用遺言指定。
- 以遺囑委託第三者指定遺囑執行者。
- 家庭法院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選任的方法。
未指定遺囑執行者時,解除存款等需要所有繼承人的蓋章,大部分需要提交遺產分割協議書或所有人的印章證明書。
Heritage行政書士事務所將代理所有複雜繁瑣的手續,因此委託人無需前往銀行。
遺囑執行者的義務
遺囑執行者有以下6項義務。
管好事情的義務 | 遺囑執行者有義務以善良的管理者的注意執行任務。 |
---|---|
報告義務 | 遺囑執行者有義務在提出繼承人申請時隨時報告遺囑執行情況。 |
交貨義務 | 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時,應將領取的錢財及其他物品移交給繼承人。 |
任務開始義務 | 遺囑執行者在批准就業時必須立即執行該任務。 |
財產目錄編制、交付義務 | 遺囑執行者有義務制定財產目錄,交給繼承人。 |
補償義務 | 對遺囑執行者,爲了自己而消費應該交給繼承人的金錢等時,要賠償損失等。 |
需要遺囑執行者時
有非遺囑執行者不可辦的手續。
- 認知(與情人的子女在遺囑中認知的情況,通過認知,與情人的子女也可以成爲繼承人。)
- 推定繼承人的廢除、廢除取消(因存在顯著的違法行爲或受到虐待而不希望在遺囑中成爲繼承人,或是在家庭法院辦理廢除手續後仍然允許繼承者)
法律規定上述2件遺囑必須由遺囑執行者完成,是因爲繼承人增加或減少,而且繼承人之間也存在利害關係,所以由第三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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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稅
繼承稅基礎抵扣
繼承稅有基礎抵扣。
基礎抵扣爲JPY3,000萬+(繼承人人數×JPY600萬)。
例如,配偶和子女2人爲繼承人時,JPY3,000萬+(3人×JPY600萬)=JPY4,800萬。
平成26年以前是JPY5,000萬+(繼承人人數×JPY1,000萬),但從平成27年開始發生了變化。
大阪府的繼承稅的徵稅對象100名死亡者中6名繳納繼承稅,預計平成27年以後將達到10名左右。
繼承時結算課稅
繼承時清算徵稅具有以下特徵。
- 特別抵扣額:JPY2,500萬
- 超過特別抵扣的部分一律20%
選擇繼承時結算課稅並贈與JPY4,000萬時,扣除JPY2,500萬的特別扣除,JPY1,500萬需要20%的稅率,JPY300萬。
贈與稅本來是更高的,但是會便宜的。包括髮生繼承時接受贈與的部分在內,計算繼承稅。
繼承時有JPY5,000萬遺產時,包括之前贈予的JPY4,000萬在內,計算爲JPY9,000萬。
繼承人1人時,JPY9,000萬-基礎扣除JPY3,600萬=JPY5,400萬
JPY5,400萬×30%-JPY700萬=JPY920萬
JPY920萬減去已支付的JPY300萬,即支付JPY620萬繼承稅。
相反,如果計算結果爲負數,就會退還。
如果在發生繼承之前贈與,稅金會變高(繼承稅比贈與稅便宜),但是最初支付的金額會變低,因此可以計算與繼承稅相同的稅率。
直到平成26年,贈與者的年齡在65歲以上,受贈者不是20歲以上的推定繼承人時才能利用,但是平成27年以後贈與者爲60歲以上,受贈者成爲20歲以上的推定繼承人及孫子。
很多人希望以低廉的稅金贈與孫子孫女,所以可能追加了孫子孫女。
一旦選擇繼承時結算課稅,以後就不能再改爲歷年課稅,所以選擇時要慎重考慮。
歷年徵稅
作爲歷年課稅的優點,生前每年贈與JPY110萬,可減少繼承稅。
例如,贈與稅在1月1日~12月31日爲止的1年間的贈與金額爲JPY110萬以下時,無需繳納贈與稅。
也就是說,通過每年贈與 JPY 110 萬,例如 10 年可免稅贈與 JPY 1,100 萬。
贈予2人的情況爲JPY1,100萬×2=JPY2,200萬。
但是,稅務局可能會徵收連年贈與的贈與稅,因此,有必要事先採取以下措施。
- 每年起草贈與合同
- 贈與JPY110萬以上,留下證據(例如贈與JPY120萬,支付JPY10萬份的贈與稅)。JPY10萬時爲10%的稅率,因此只需JPY1萬的稅。)
- 每年一點一點改變贈與金額。
年稅多贈與爲好時
如果是相當有繼承財產的人,事先比JPY110萬多,每年都要進行贈與才能節省稅金。
例如,在扣除基礎扣除後,一位繼承人繼承JPY2億資產的例子中,JPY2億繼承稅爲40%,基礎扣除爲JPY1,700萬,因此需要繳納JPY6,300萬繼承稅。
(JPY2億×0.4(40%))-JPY1,700萬(繼承金額JPY1億以上JPY3億以下的扣除額)=JPY6,300萬
每年贈與JPY510萬時,扣除基礎扣除JPY110萬,需繳納JPY400萬的贈與稅。JPY400萬時贈與稅爲15%,因此JPY60萬。JPY60萬×10年=JPY600萬贈與稅,可贈與JPY510萬×10年=JPY5,100萬。
JPY2億-JPY5,100萬=JPY1,4900萬需要繼承稅,40%的稅率以及JPY1,700萬的扣除會需要JPY4,260萬的繼承稅。
(JPY14,900萬×0.4(40%)-JPY1,700萬(繼承金額JPY1億以上JPY3億以下的扣除額)=JPY4,260萬
JPY600萬(贈與稅)+JPY4,260萬(繼承稅)=JPY4,860萬稅金。
也就是說,JPY6,300萬-JPY4,860萬=JPY1,440萬可以少繳稅金。
像這樣,每年只做一次的工時10年,就可以大大減少稅金。
可在國稅廳網站中簡單計算繼承稅。
平成27年1月1日以後繼承稅
從繼承稅減去基礎扣除的金額中,計算各繼承人的繼承金額。
配偶1名、子女2名繼承人的繼承稅基礎扣除JPY3,000萬+(JPY600萬×3)=JPY4,800萬
繼承JPY1億的情況
JPY1億-JPY4,800萬=JPY5,200萬
配偶:JPY5,200萬×1/2=JPY2,600萬
JPY2,600萬×15%-JPY50萬=JPY340萬
兒童1人份:JPY5,200萬×1/2×1/2=JPY1,300萬
JPY1,300萬×15%-JPY50萬=JPY145萬
繼承稅合計=JPY340萬+(JPY145萬×2名)=JPY630萬
與法定繼承份額相應的取得金額 | 稅率 | 抵扣額 |
---|---|---|
JPY1,000萬以下 | 10% | - |
JPY3,000萬以下 | 15% | JPY50萬 |
JPY5,000萬以下 | 20% | JPY200萬 |
JPY1億以下 | 30% | JPY700萬 |
JPY2億以下 | 40% | JPY1,700萬 |
JPY3億以下 | 45% | JPY2,700萬 |
JPY6億以下 | 50% | JPY4,200萬 |
JPY超過6億 | 55% | JPY7,200萬 |
繼承程序支持費
費用(含稅) | |
---|---|
建立繼承人關係圖 | JPY50,000 |
制定繼承財產目錄 | JPY60,000 |
遺產分割協商工作 | JPY60,000 |
不動產調查 | JPY50,000 |
借款調查 | JPY60,000 |
各種過戶手續 | JPY20,000~ |
收集、擬定遺產分割協議書所需的所有基礎調查資料 | JPY150,000~ |
繼承程序總支持(基礎調查+制定遺產分割協議書+之後的銀行程序等所有程序) | JPY380,000~ |
繼承手續總支持請準備並委任印鑑證明書,其餘均由專業國家資格者辦理。
着手時的費用
請在業務開始前支付50%的報酬。
餘款會在業務結束後支付。
包含在繼承程序總支持中
- 存款及有價證券調查
- 房地產調查,貸款調查
- 製作財產目錄及繼承關係圖
- 各種解除手續
- 遺產分割協議磋商
- 住房貸款手續
- 到遠方出差時的日薪
- 信用卡註銷手續
- 停止支付各種公共費用的程序
額外所需費用
- 戶口收集手續費、交通費等實際費用
- 需要房地產登記時委託司法書士報酬等他人事業時的實際費用
- 繼承財產總額乘以2%的金額超過JPY280,000時,該金額爲報酬。繼承人超過5名時,每增加1名追加JPY20,000。
辦公室簡介
營業場所名 | Heritage行政書記員辦公室 |
---|---|
所在地 | 〒530-0027 大阪府大阪市北區堂山町1-5 三共梅田大廈6樓中心辦公室15號 |
電話號碼 | 090-3676-8204 |
傳真 | |
電子郵件地址 | miyazaki@heritage-souzoku.com |
主頁 | https://heritage-souzoku.com |
行政書士 | 宮崎 典夫 |
資格 | 行政書士 (大阪府行政書士會所屬、登記編號:15261345) 金融規劃師2級 |
工作內容 | 關於遺產繼承、遺囑原案的擬定、遺囑執行手續的商談 遺囑的起草及擬定指導 制定遺產分割協議 繼承人及繼承財產的調查 遺囑執行程序 任意監護合同的擬定 民事信託合同書制定 家譜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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